二十五分钟以后,郭老赶到法医处。

刘明把尸检记录递到郭老的手上。

郭老看过尸检记录之后,走到尸检台旁。

“郭老,请您再看看死者的年龄和死亡时间——我们还有点吃不准。”刘明道。

穆一帆将一件白大褂穿在郭老身上,然后将手套和口罩递到郭老的手上。

郭老戴上口罩和手套,从手术车上拿起一把比较长的镊子和一个微型内测镜,走到死者的头跟前,看了看死者的口腔。

穆一帆将一个万向灯对准死者的口腔。

死者的口腔里面有一些黑色的淤泥,死者在湖底呆了比较长的时间,淤泥跑进他的口腔。连鼻孔里面都有淤泥。

郭老将镊子伸进死者的口腔,拨了拨黑色的淤泥,淤泥已经板结,所谓淤泥,应该是泥沙的结合体——只有泥沙混合在一起才会板结。

郭老从手术车上拿起一个压舌棒,伸进死者的口腔,一块一块地将板结的泥沙掏出口腔,放在一个长方形盘子里,十几分钟以后,大部分泥沙被掏出来了。牙齿的尾部——即腮帮的死角处、咽喉处和舌头下方还有少量泥沙。

郭老让穆一帆找来一个水循环器,并拎来半桶水。

欧阳平和陈杰将死者的身体翻了九十度——左耳朝下。

郭老将水循环器上比较细的塑料管插进死者的鼻孔,然后按了一下水循环器的开关,很快,水从死者的口腔里面流出来——流进了塑料桶里。

死者嘴里面流出来的全是黑色的泥沙,不一会,“啪”的一声,有一个块状物落进了塑料桶里,穆一帆从塑料桶里捞起块状物,在水里面洗了洗,然后拿出水面看了看,原来是一颗完整的牙齿。

大家都看见了。确实是一颗完整的牙齿。

穆一帆将牙齿放在长方形的不锈钢盘子中,郭老用镊子的头部拨了拨,原来是一颗门牙。

凶手将死者的牙齿砸断——或者砸落以后,牙齿落在了死者的口腔里面,照此推想,死者的口腔里面肯定还有其它牙齿。

郭老又将一个比较粗的塑料管伸进死者的口腔里面,在两股水流。不同方向的冲击下,伴随着越来越淡的流水,又有几个块状物落在了塑料桶里。

水完全变清之后,郭老示意穆一帆关掉了水循环器。

穆一帆倒掉塑料桶里面的水,桶底竟然有七颗牙齿,加上前面那一颗,一共有十二颗牙齿。这也就是说,被凶手砸掉的牙齿全在死者的口腔里面。

穆一帆将十二颗牙齿洗干净,放在长方形的不锈钢盘子中。

十二颗颗牙齿都比较黄,尽管如此,死者的牙齿却很健康,第一,牙齿很饱满,第二,牙齿没有残缺,第三,压根粗壮,第四,八颗牙齿上都没有结石。第五,一颗门牙上有一个零点三毫米的豁口,很显然,这是一颗瓜子牙。凶手之所以要把死者的十二颗当门牙齿砸掉,目的有两个:第一,瓜子牙,这个特征太明显,只有从小到大,经常嗑瓜子,并且始终用一颗牙嗑瓜子的人,才会形成这种瓜子牙;第二,即使死者的尸体被人发现,死者没有当门十几颗牙齿,警方很难确定死者的年龄。瓜子牙应该是死者身上最突出的特征,没了这颗瓜子牙,又无法确定死者的年龄,更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这个案子就没发查下去。

至于死者死亡的时间,郭老认为应该以尸体身上软组织的腐烂程度为依据,而不应受死者面部软组织的腐烂程度的影响,死者身上的软组织的腐烂所反映的是尸体在正常的自然环境下变化的进程,而死者面部曾遭过人为的损坏,被人为损坏过的软组织腐烂的速度肯定要快很多,腐烂的程度肯定很深。

刘明承认,他在确定死者死亡时间的时候,确实受到死者脸部腐烂程度的影响。

欧阳平、陈杰和刘明犯的是同样的错误。

最后,郭老将死者的年龄从45——50之间调整到43——48之间;死者死亡的时间从7——8个月调整到6——7个月。当然,行事谨慎、心思细密的郭老并没有把话说死,最后他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意见:死者的年龄上线可以考虑到50岁;死者死亡的时间,也可以延长到八个月。前提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如果有接近——或者符合上线者,也可以纳入调查走访的范围,但重点要放在43——48岁之间(年龄),6——7个月之间(死亡时间)。

我们都知道,将死者的年龄下调到43——48岁之间,将死亡时间下调到6——7个月之间,这将意味着什么。按照郭老最后的意见,死者的年龄扩大了,死者死亡的时间放宽了。沉尸案的刑侦工作将在这个基础上展开和推进。

按照郭老的意见,死者死亡的时间,应该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九九六年一月份。这个时间,正是隆冬季节。

关于死者身上的衣服,郭老更倾向于欧阳平的分析,凶手在死者的衣服上做了手脚,死者身上的衣服应该不是死者生前所穿的衣服,根据如下:第一,在荆南,穿一件棉毛衫,外加一件罩褂,这只能是在春天和秋天,十二月和一月,凡是能保暖的衣服全穿在身上了,因为这两个月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第二,如果死者身上的衣服是死者生前所穿的衣服的话,应该非常宽大,因为罩褂里面要穿棉袄和好几件保暖的衣服,同志们看到的是,死者身上的衣服非常的合身,至少在肥瘦上非常合身,不错,尸体在湖底浸泡了6——7个月,膨胀之后,死者的身体大了一圈,衣服自然会比较合身了。郭老不这样认为,因为郭老在判断死者的衣服是否合适的时候,已经把尸体的膨胀因素考虑在内了。

凶手非常狡猾,考虑问题也非常全面,但他在给死者换衣服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考虑到尸体膨胀的因素,这不能算是凶手的疏忽,因为凶手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他不可能想到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凶手除了缺乏生活经验之外,确实有疏漏之处,死者脚上的羊毛袜就是凶手所犯的致命的错误,人在春天和秋天是不可能穿这种超厚的羊毛袜的,春天和秋天,穿棉袜都有点不合时宜。凶手想到了很多东西,但唯独没有想到这双羊毛袜,凶手应该会看到这双袜子,但他没有想到这双袜子会透露出这么重要的信息。郭老认为,凶手还有一个重大疏忽,死者贴身的带黑色竖条纹的裤衩,这条裤衩可能是死者身上唯一一件属于自己的衣服,死者身上的五件衣服,有四件是棉制品,已经高度腐烂,唯独这件裤衩是化纤制品。化纤是很难降解和腐烂的。按照郭老的判断,这条裤衩,可能也是夏天的服装,夏天,穿这样一件过膝裤衩,应该是比较合适和得体的。

当天晚上,陈杰和达方圆将尸检所有信息进行了汇总和归纳:死者年龄在43——48之间(上线可提到到50岁),身高一米七二,头发偏长,有一颗门牙是瓜子牙,左耳上可能有肉瘤、疤痕——或者胎记之类的东西,死亡时间是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份——一九九六年一月份。死者的右脚有两个灰指甲(中间一个脚趾甲和最后一个脚趾甲,),右脚有一个灰指甲(第一个大脚趾)。和死者比较熟悉的人应该知道这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