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驯服的尸王?在哪?快叫过来让我看看。”高健明显变得激动,一般情况下尸王相见就是弱肉强食,你不吃它,它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吃掉你。

而暗鸦利用生物科技结合人类特种基因变异出了一段奇特的基因链,能让丧尸获得降服尸王的能力。这种变异的几率实在太小,黄毛的人类生物基因估计以整个人类为基数,也找不出几个相同的来。

所以,降服尸王确实很有难度。至于多一个尸王做手下的好处则数不胜数,可以帮你统领尸群外出狩猎,可以帮你两路分兵围追堵截,可以接受更复杂的命令进行更有难度的战场操作等等。

最关键的是,高健太需要一个帮手了,他不可能一边自身突破,一边兼顾尸群整体的变强。

“我要求不高,如果这头尸王的智商能比吃贱强一点就可以了。”

没过多久,吃贱拴着一头丧尸走了过来,两天不见,他的气色倒是好了许多。

“高健,自从你进化出那什么暴食意志后,五十米之内,那些丧尸没一个敢碰我,你这基因能力也太变态了吧。”族群意志,只要高健活着,受他意志影响的丧尸都不会做出违逆他想法的事情,这也是吃贱敢在是尸群里狐假虎威的原因。

“瞧,这就是那头丧尸,别看有点木讷,但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尸王。”吃贱唾沫星子乱飞:“要说发现这丧尸的过程那也是惊心动魄。”

吃贱摸到床边,顺手将盘子里的两枚血色晶核揣在自己兜里,也不知要做什么用:“当时的情况十分危急,我是以自身为诱饵,当我走过尸群的时候,身边的丧尸总是会发出吼叫,他们被我身上的香气弄得很浮躁。而只有这头丧尸不一般,无论我如何勾引,他都泰然自若。你们都懂得,我吃贱的魅力不分种族和性别。所以,当时我就知道,这头丧尸肯定有问题。”

感觉到女孩和高健如针刺般鄙夷的目光,吃贱长话短说:“后来,为了确定他的最终能力,我使出浑身解术终于让他开了口,一声淡淡的吼叫,周围五六米的丧尸立刻安静了下来。这绝对是尸王的气势,不会有错的。”

“气势?”高健看着这头木讷的丧尸,还真没找出来一点尸王的气势。

整齐的大背头,灰突突的西装,下面配着个破着大口子的运动裤,脚上一双地摊上二十块钱的特大码山寨球鞋。

“这混搭咋比我还犀利呢?”

一米九的大高个子,身材倒是不胖不瘦,就是一副面瘫的样子,这么长时间了也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这也是尸王?”

脑中生化战争系统的声音打消了高健的疑惑,吃贱的眼力很准,这还真是头尸王。

“领袖型低等病毒变异体,进化等级阶段二,已解锁战争尸王基因组。”

“基因能力:战吼,增幅百米内所有丧尸百分之五移动速度,每一个自然日可以使用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