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报告连夜出炉后,吴鸣召集众人进行案情讨论。

面色古怪的看着手中的报告,吴鸣凝了凝神后,首先开口道,“既然闵队有参与尸检工作,那么我们请他来为我们讲解下尸体的解剖情况。”

不由的吴鸣不古怪啊,他是真不知道,闵学这厮居然还是个法医!

虽然之前闵学曾在现场小露过一手,当时吴鸣也只是觉得其专业,而并未往其他方面联想。

说起来,刑警懂一些法医学常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有能力兼职法医的就真心不多见了。

好吧,其实就是因为一下子发现三具尸体,任务量有些大,上面又催的紧,闵学就习惯性的搭了把手而已。

何况在外面等着也是等着,还不如第一时间自己亲手做检查来的直观是吧?

吴鸣的话听在耳里,众人反倒没有太大的感觉,大家以为闵学就是旁观见证了尸检全过程而已。

也是,如无明确告知,谁会想到这货亲自上手了呢?

在暗赞了一番“敬业”后,众人聚精会神的向闵学看了过去。

闵学也没推辞,没拿桌面上人手一份的报告,直接起身站到了台前做起了说明。

“死者甲,身高1.83米,年约三十岁,身材中等,尸斑分布于受压迫的部位,呈现出暗红色,”闵学一边说话,一边指着电脑放出的现场照片。

“在尸体额头部位的创口内我们找到了一枚金属弹丸...胸腔腹腔各内脏都呈现失血状,颅骨崩裂性骨折,脑组织有明显挫伤,且有少量的脑组织外溢...”

“综上,死者是因为霰弹枪击中头部引起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哎?

这段介绍,相当的流利呐。

看来这位闵队长提前做了不少功课,起码对法医学知识有着一定的了解,否则不可能脱稿脱的这么潇洒。

不少人如此想着。

这并无碍于闵学接下来的叙述,“死者乙身高1.76米,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左手小指末节陈旧性缺失。”

“左颞部有一类圆形的洞状创口,直径4.5厘米,创口中心组织缺损,向前、上、后延伸形成三处条状创口,分别长14厘米、4.6厘米、6.8厘米...”

“死者丙身高1.82米,双侧瞳孔散大,腰部左侧有三处条状刀伤,均为陈旧性疤痕。”

“左下颌处有一洞状创口,大小为2.3厘米乘以2.8厘米。切开头皮以及脸皮,右面部粉碎新骨折,并见多颗粒球形金属颗粒...”

一大段毫无停歇且极度精确的叙述下,所有人都有种目瞪口呆的感觉。

话说这货记忆力这么好?脱稿竟能达到这种程度?

要不是知道案件的确刚刚发生,尸检工作也是连夜做出的,恐怕不少人会以为丫是背了许久吧?

等等!

在闵学的介绍接近尾声时,不少人翻看到了报告最后一页,并在页面底部看到了法医署名。

闵学?

卧槽不是这么巧吧?

同名同姓的概率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