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黑墨镜,真名字没人知道,绰号叫做老枪,退伍兵出身,据说是一个神枪手,枪法出神入化,跟随王同林数年,就已经救了王同林两次性命。

可以说,这也是一个极其可怕的人。

所以,郑乔恩今天的身份,只不过是一个带路的小弟。

“我现在数到三,如果你不回应,那我就只能开枪了。不过你别怕,我也不想打死你,所以,我会闭上眼睛的,到时候子弹飞去哪里,那就只能看你自己的运气了。”

说罢,老枪开始大声数了起来。

“一……二……”

他拖长了声音,数了两个数,但白常,却没有丝毫回应,仍然笑嘻嘻的看着他。

唉,不知死活的东西,老枪摇头叹了口气。

“三!”

随即,他竟真的闭上了眼睛,猛的扣动了扳机。

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一枪绝对会命中。

闭上眼睛之前,他瞄准的地方,是白常的一只耳朵。

只是,就在他扣下扳机的下一瞬,却没有枪声响起。

奇怪了,这是怎么回事?

老枪大为疑惑不解,想要睁开眼睛看个究竟,却发现,自己的眼睛已经无法睁开。

他想动,身体竟也动弹不得!

恍惚中,老枪的面前,出现了十多个浑身是血的人。

这些人,有的面孔熟悉,有的陌生,把他围在中间,十几双阴森冰冷的目光,死死的盯着他。

“你们……你们是……”

老枪看着这些人,一下子认了出来,这都是过去的这些年中,死在他手中的人。

他不由开始惊慌失措,但身体却又动不了,只得眼睁睁的看着,十几个人离他越来越近。

“各位,大家各为其主,我是杀了你们,但我也是迫于无奈,你们死后我也都有请人超度,不要再来找我了,我、我回去之后,一定多多给你们烧香,送纸钱……”

老枪语无伦次的说着,但那十几个身形飘忽的人,仿佛根本不理他说什么,纷纷伸出手臂,向他抓了过来。

“老枪,你说各为其主,可你为什么对我下手?”

一个额头上有着子弹孔的人,面无表情的站在了老枪的面前,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老枪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挣扎道:“二哥,我、我知道对不起你,可我也是没办法,如果不杀了你,我就得不到重用,但是你死后,我已经给嫂子送了足够她一辈子花销的钱,还有你的儿子,我也是当亲生儿子去养的……”

“放屁!你以为我不知道,我死了不到三个月,你就上了你嫂子的床,你这么做,对得起我当年和你磕头拜把子的义气么?”

“二哥,是、是我错了,可那也是嫂子她勾引我,我一时没把持得住,你听我说……”

“你不用说了,这就跟我走吧,跟我去一个好地方,我会重新教你做人……”

“不要啊……”

那人的手突然用力,老枪顿时窒息,拼命的挣扎,同时,周围的十几个人也都抓了过来,有的咬住了他的脖子,有的拗住了他的胳膊,有的抱住了他的大腿,还有一个,居然伸出舌头,在他的耳朵上舔了起来。

“好美味的肉啊,我被你打死,暴尸荒野,尸体被野狗啃了,现在,我也要你尝尝这种滋味……”

那人阴测测地说着,忽然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就咬掉了他的耳朵!

“啊……”

老枪惨呼一声,眼前渐渐变得一片空白,仿佛整个人都在这一刻轻飘飘的,似乎有什么东西,从他的头顶将要冲出。

突然,就在这时,他的耳边响起了一声低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