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了吧,是不是想挑出来教训我?蹦起来啊,蹦起来我再一根骨头一根骨头地拆了你,我知道你死不瞑目,哎,死真是便宜你了。”

……

陆臻一个人在后花园自言自语一个小时,又若无其事地回大厅去,诺兰不在,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他走到前缘,前院是他最喜欢的地方。

特别是两排又高又大的梧桐树。

这里的民众虽然憎恨这家庄园的主人,却没破坏了庄园,依然很漂亮。

阳光灿烂,梧桐叶子金黄金黄,和仙境一样。

陆臻恍惚中,想起他们两人的曲子。

好像看到两名孩子正在树下,吹着曲子。

曲子很好听,其中一个孩子是他。

另外一个孩子,他怎么都想不起。

依稀看到他温柔的目光。

令人觉得很安心。

陆臻的心,也变得柔软。

这是他唯一觉得美丽的地方。

因为这个地方,他保留了整座庄园。

丹尼尔哥哥,你还在人世吗?

陆臻肚子饿了,小镇上有小超市,也有一个小餐厅。

小餐厅在庄园斜角,不算远,规模不大,收拾得很干净,店主是一名女孩子,不像当地人,蜜色皮肤,眼睛很大,有一头长卷发,又黑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