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采听了,当然只能尽力掩去内心的失望,又道:“男孩子性格怎么样?什么时候带回来给妈妈见一见?”

璟行想了想,笑道:“妈妈,等我毕业的时候,毕业了肯定有假期,就能回来看你和爸爸啦。 ”

算算日子,离她毕业也就只有两个月,温采这才点了点头,又问道:“那毕业后打算在香港工作,还是哪里?啕”

璟行顿了顿,随即淡淡一笑:“妈妈,其实这几年我已经习惯了澳洲的生活,我想留在这边。犍”

温采听了,忍不住叹息了一声:“虽然妈妈希望你能离妈妈近一些,但如果你想留在那边,妈妈当然也没有权力阻止,你自己想好就行。”

“嗯。”璟行轻轻应了一声:“谢谢妈妈。”

其实,她又何尝不想离温采近一些?

可是a市那个地方,她却真是没有勇气再回去。

所以即便她说了会回去看宋席远和温采,其实也只是打算在香港跟他们见面罢了。

可是让璟行没有想到的,一个月后,a市就发生了一件大事,让她不得不回去。

昏迷了二十多年的植物人忽然醒了过来,这对这个城市的许多人也许都不算什么新闻,可是当苏醒的人是温庭玉时,对好几个家庭来说,都成了大事。

璟行一天之内同时接到了温采和苏霆粤的电/话,都是要她回去a市的。

在温采那边,温庭玉是她的外公,而在苏家这边,也是她的姑爷爷。虽然璟行出生的时候,温庭玉就已经出了事,可是后来温采常常带着她去医院看望,所以她虽然跟这个外公并没有任何交流,可是却还是有感情。

也正是因为如此,即便a市是一座让她丝毫不愿回首的城市,她还是立刻就赶了回去。

当她回到a市的时候,该回去的人也都回去了。

当初苏霆粤将主要精力和财力都转移到香港,苏家大多数人也都是跟了过去,这其中也包括璟行的姑奶奶苏素和小表姨温琳。温琳在十几年前成功接手温氏之后,渐渐地也依傍着苏霆粤,将公司的业务逐渐转至海外,而她和苏素也定居在了香港,成为商界女强人,在三十五岁那年,才嫁了一个海归商人,也算是夫妻和睦,鲜少再回a市。

当璟行下了飞机,匆匆赶到医院里,温庭玉已经醒过来有大概三天的时间里,而此时此刻他的病房里,温采和温琳都在。

“妈妈,小表姨。”璟行推门而入,见到她们两人,连忙喊了一声。

温琳这些年来在商场的经历让她看起来格外职业化,身上除了高贵典雅,还有一丝凛冽的气息。这与温采身上温婉的气息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此时此刻,温采正在床边,细细地为温庭玉擦着手,而温琳则坐在病房的沙发里,微微皱着眉头看着一些文件。

“囡囡,快过来见外公。”温采一见到她,立刻招手将璟行喊到了床边。

璟行匆匆走过去,看着躺在病床上双眼半睁半闭的老人,伸出手来握住他的手,声音微微有些湿润:“外公,我是囡囡,你记得我吗?”

温庭玉躺在那里,眼睛虽然是睁开的,也似乎听到了她说的话,可是却没有什么反应。

这些年来,温采虽然尽心尽力地照顾着他,可毕竟是昏迷了这么多年,现在醒过来时年纪又已经这样大,所以,连医生也并不看好温庭玉的康复,并且一早就已经让温采做好心理准备。

温采眼眶有些泛红,低声道:“外公肯定是记得你的,只不过没法给你回应而已……”

璟行连忙又转身看向她:“妈妈,外公醒过来是好事,你不要伤心。”

温采摇了摇头:“妈妈不是伤心,妈妈是高兴。你再跟外公说说话……”

璟行点了点头,转头继续看着温庭玉:“外公,囡囡小时候唱过歌给外公听的,外公还记得吗……”

她在那边陪温庭玉说着话,那边沙发里的温琳却已经站了起来,看向温采:“姐,我待会儿还有个视像会议要开,就先走了,等空了我再来看爸爸。”

温采听了,也只是点了点头:“你忙就去吧,爸爸有我守着。”

这些年来,随着彼此年龄渐长,两人的姐妹感情逐渐变得平淡如水起来,没有多亲密,但也不会尴尬,就仅仅是认识的熟人一样,恰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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