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的时候,莫冉冉进入了傅斯年曾经就读的那所名牌大学,继续修读课程进行深造。

每天下了课之后,她就会去超市买食材回去,然后一道道地教mrs.smith她所学会的中国菜。

想想自己原本一窍不通,到现在居然也可以脚别人做菜,真是有点喜感。

这一天她买回来的蔬菜依旧是茄子,而mrs.smith学鱼香茄子,已经是第四天了。

好在前面三天的工夫其实并没有白费,今天失败过一次之后,mrs.smith终于做出了一道令自己满意的鱼香茄子,兴冲冲地端出来给莫冉冉品尝辂。

莫冉冉放下手边的功课,满怀期待地尝了一口,随即立刻就竖起了大拇指:“太棒了!好吃!”

mrs.smith顿时喜笑颜开:“十年前有个年轻人住在我这里,最爱吃这道菜,常常叫外卖,非常香!现在我终于也能做啦!”

莫冉冉微微一怔,随即就展颜笑了起来娴。

她知道mrs.smith说的那个年轻人是谁,当然,是傅斯年。

傅斯年最喜欢吃鱼香茄子,当初她费了很大的工夫学这道菜,好在终于学出了一些样子,后来他们的晚餐餐桌上经常出现这道菜,而傅斯年每次胃口都会很好。

想到这些,莫冉冉就莫名觉得有些难过,随即迅速摇了摇头,甩开了这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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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此刻的a市正是凌晨,即便整个市区都灯火辉煌,大多数地方还是安静而空旷的。

在这份安静而空旷的氛围之中,刚刚从公司下班离开的傅斯年,缓缓驱车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却并不急着休息,反而又为自己冲了杯咖啡,走进了书房,继续忙碌。

曾经的多少个日夜,其实他早就应该习惯了这样的氛围和空气,可是这段时间以来,这个他曾经万分熟悉的家却变得越来越令人难以忍受。

因为每次打开家门,客厅里不再有温暖的灯光,沙发上不再有等他的人,再也没有那个娇俏的声音对他抱怨:“傅大叔,你又这么晚才回来!”

傅斯年盯着电脑屏幕,手指飞快地翻飞,思绪虽然凌乱,但是工作上的有些事,早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这样连续工作了多少个日夜,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要把这些工作赶紧做完。

而他不分昼夜,拼命忘情工作的结果就是——

几天以后,宋席远接到了医院打过来的电.话,告诉他傅斯年被送进了医院。

宋席远登时大惊,连忙驱车赶往医院。

他到达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给傅斯年做完了检查,而傅斯年正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伸手捂着胃部。

医生见到宋席远进来,连忙招呼了一声:“宋先生。”

宋席远点点头,走进了病房,和傅斯年对视一眼,这才道:“怎么回事?”

“是急性胃炎,症状已经比较严重了,不过我们已经采取了治疗,但接下来傅先生一定要好好休养,不要再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了。该休息的时候要休息,该吃饭的时候要吃饭,工作是做不完的。”

傅斯年闻言,微微皱了皱眉。

医生出去之后,宋席远才在床边坐了下来:“怎么回事?寄情工作,想要忘记什么?”

傅斯年闻言,淡淡一笑:“凭什么寄情工作就一定是想要忘记什么?”

“你还笑得出来?”宋席远脸色微微一沉,“还好你是在公司晕倒的,如果你是半夜在家里晕倒的怎么办?你现在孤家寡人一个,在家里得晕到什么时候才被人发现?”

“大不了也就是第二天而已。”傅斯年神情依旧淡淡的,“很快我的秘书就会发现我没有去上班,找不到我她自然会打给你,跟现在的差别不大。”

说完,他就伸手拿过了床头的手机,迅速拨了一个号码。

“小薇,把我办公室的那台笔记本电脑带过来,还有抽屉里的三个usb,全部都是很重要的,立刻给我送到医院。”